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藍冰:近年來,我國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取得較大進展,法官、檢察官與律師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程度不斷提高,法律服務隊伍持續壯大。但應當看到,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重大任務相比,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現狀與“三化”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諸如法治隊伍中仍然有不少不具備法學專業知識的人員(包括領導幹部);“臨時工”執法亂象;閱歷經驗不足的應屆畢業生直接擔任法官和檢察官而難以勝任司法工作;部分領導幹部缺乏法治思維,依法辦事的能力不強;律師隊伍良莠不齊,職業倫理和執業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執法、司法人員違法亂紀,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影響惡劣;高端法律服務人才職業流動機制缺失,造成全國法律服務資源與高端人才區域分佈不均衡等等。上述問題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法律的正確實施,損害了法律尊嚴,嚴重危害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為此,《決定》提出強化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首先,提升司法專業化水平,要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其次,提升司法職業化水平,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從基層和下一級法院、檢察院擇優遴選法官、檢察官,保證司法工作隊伍具有豐富的司法經驗和較強的司法能力。第三,加強法治服務隊伍正規化建設,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特別是要求律師參與政府決策和法律文件的法律審查,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這有利於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第四,建立激勵法律服務人才跨區域流動機制,逐步解決基層和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資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匱乏問題,實現我國法律專業服務全覆蓋。最後,也是最根本的,“三化”建設的基礎在於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它要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進教材、進學校、進頭腦,培養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法律正確實施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
  (原標題:為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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